-
2009-08-04
most of us need the eggs - [胡诌]
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于1998年出版的《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周质平著)也许是研究胡适情感世界专著之滥觞。而后的十年里,类似论文、专书都以胡、韦二人的书信及胡适日记为主要素材,所得结论也大同小异。由于之前读过2006年出版的《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江勇振著),再看旧作,必然感觉缺少新意。不过全书的结语相当精彩,我摘录了其中有关婚恋观的部分,它与罗素《婚姻与道德》的观念不乏相似之处,而区别在于一个“说清了”(罗素)一个“做到了”(胡适)。老罗一生离婚数次,当然,“说一套,做不到”甚至“说一套,做一套”的哲学家大有人在,登峰造极者当属科尔多瓦的塞内加。思辨、推理至完美的哲学是一码事,在现实中,理性常常显得如此脆弱,根本无法抵御惊涛骇浪般的生活浊流,也无法约束人无可抑制的各式欲望。好友指责我处理男女关系时毫无道德底线!我自觉委屈,因为还是有一个委实不算高的底线的。电影<Annie Hall>中,男主角Alvy Singer的某任前妻不解两堆人试着把球弄进铁环(NBA)有什么迷人之处!Alvy答道:“迷人之处就是这纯属身体的,知识分子的特点就是他们‘证明自己很棒,事实上却一无所知’,身体则不会说谎。我们现在即可了解……(当即要求性爱)”底线就是“不说谎”。
中国传统爱情故事的极至表现和最圆满境界,都体现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这一句话上。“成眷属”成了中国爱情故事在结局上悲喜剧的最后判断。从《孔雀东南飞》,到《西厢记》,到《三言》中的著名短篇故事,如《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以至于《红楼梦》无一不是围绕着这个主题。
在这样的传统下成长起来的男男女女,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爱情观:爱情是为婚姻服务的。爱情只是手段,婚姻才是目的。只要是良家子弟,婚前的任何男女交际,都只是不同程度的“相亲”。爱情而不能以婚姻作为结局则叫做“白搭”、“落空”或“没有结果”。
我们不得不指出,这样的恋爱观是相当功利而低俗的。恋爱只是为了谈成一桩买卖。但这样的恋爱观却是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任何不为婚姻服务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是要受到舆论制裁的,并冠以“奸情”等恶名。
韦莲司与胡适的恋爱故事却完全不在中国人的这个老套之中,他们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模式之外,另立了“虽不成眷属,而一往情深”的典型。从1937年10月26日韦莲司写给胡适的信中,我们得知,胡适是韦莲司毕生唯一想嫁的男人,但她也清楚地知道,这个唯一想嫁的男人,永远成不了她的丈夫。然而,这个事实丝毫无碍于她对胡适终其一生的爱慕。
婚姻从不是韦莲司爱慕胡适的“前提”,而只是一个爱慕之后自然的结果。这点“前提”和“结果”的不同,最可以看出韦莲司不俗的一面。
在中国语文里,“情”字往往与“恩”、“义”两字并举,而有“恩情”与“情义”两词。中国男女成了眷属之后,年深日久,情渐淡而恩义转深,成了一个恩义有余而深情不足的局面。当然恩义都是好字,并无贬义,但由恩义所引出的一种取予和负欠的关系也是不容讳言的。许多夫妻往往在所谓“顾念恩义”的情况下,度过一辈子,厮守或有之,深情则绝无。任何一方的消失,对另一方毋宁是一种解脱。这样的夫妻关系,并不罕见。在胡适和韦莲司五十年的交往中,我们只见深情,而没有恩义的牵绊,在现有的材料中,我们看不到韦莲司有“误我一生”之类的怨叹,尤其是她晚年善待江冬秀,而在整理胡适书信上,更是做到了“死而后已”。这样的深情已远超出了恩情或情义的范畴,而达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在这个境界中的恋人,所做的种种,与其说是为人的,不如说是为己的。在旁人看来,也许是所谓“牺牲”或“付出”,而在当事的本人,则是甘之如饴,不做不快。
恋爱如果只是婚姻的前奏,那么结婚就是恋爱的完成,往往也就是爱情萎缩和死亡的开始。婚前的朝思暮盼,辗转反侧,到了婚后全被穿衣吃饭所取代。“成眷属” 之日,也往往就是“怨偶”萌蘖之时。在韦莲司和胡适五十年的交往之中,没有穿衣吃饭的问题,因此能始终维持着高度的“罗曼蒂克”。虽然聚少离多,共处的时日极有限,但那份憧憬和企盼却终其一生而不少衰。
Edith Clifford Williams -
“某一天,生命犹存,那个人拥有最健康的体魄,甚至还算得上年轻,不知疾病为何物。一切如常,仿佛会永远如此。他度过一日又一日,独善其身,只想往着前面的生活。然后,忽然之间,死亡不期而至。他微微叹了口气,重重倒在椅子上,而这便是死。这么突然,没有留下一点思索的空间,不给大脑任何机会来想出一个或可安慰的词。除了死亡,除了人难免一死这个无法简化的实事,我们一无所有。”
读保罗·奥斯特的非典型回忆录《孤独及其所创造的》,从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以为这王八蛋曾死过一回!聊人生,扯宿命的文章都喜欢以文字渐渐营造压抑的气氛,一如大江健三郎《个人的体验》,到底要不要弄死那个残疾婴儿?都写了快300页了,还在犹豫,还在天人交战!因为悲剧来的太突然反倒叫人齿冷:“尼德尔曼先生观看拆楼时竟被破墙的铁球打中了头!这谁会想到?那一下势大力沉,他带着满面笑容死去。” 而用温水煮青蛙,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折磨得抑郁,此时作家再为你打开一道透着光亮的口子 - 希望。舒缓、回味、再思考,佩服作家细腻的感受力;并痛骂丫缺德!可根据读者是否出现分号后的反应划分其智慧水准。不过这样也许太武断,更科学、客观的方法是将阅读金庸或琼瑶小说的页数直接对等于该读者的傻逼指数。
如果写作(小说、论文,甚至blog)注定是孤独的,那孤独所创造的是一种变态?如果我们惯于给不理解的事物贴上“变态”的标签,难道写作已不算常态?“每一本书都是一副孤独的图景。它是一件有形物,人们可以拿起,放下,打开,合拢,书中的词语代表一个人好几个月 - 若非好多年 - 的孤独,所以当人们读着书里的每一个词时,可以对自己说,他正面对着那孤独的一小部分。一个人独自坐在一间房内,写作。无论这本书写的是孤独还是陪伴,它一定是孤独的产物。...... 翻译另一个人的书,就仿佛正在进入那个人的孤独并使它变成自己的孤独。但无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孤独一旦被破坏,一旦一种孤独被另一种所复制,它就不再是孤独,而是一种伙伴关系。即使房间里只有一个人,也有两个人在那。”
因此,试图描述“孤独”就变成不止自己一个人了,也让我更能体会朋友间倾诉各自孤独感的意义。
-
花¥80元买一本1000多页的英文原版书,我觉得挺划算!何况还是伍尔芙(Virginia Woolf)的作品选。可要体验意识流作家的细腻感觉对读者的词汇量确是一个挑战,我希望能在本世纪中叶将其读完(如果届时我还健在)。此类戏剧性较弱的作品还是读原文好,否则错过了字里行间的巧妙和由句式鼓动出的情绪,剩下的多是枯燥。后继者们给了伍尔芙许多头衔,尤其是跟性别有关的,中性、女权、女性主义...... 也许太局限了,我更欣赏她对个人意识觉醒的呼唤。"A woman must have money and a room of her own if she is to write fiction." 岂止是“女性”和“写作”呢?对于每一个人,缺乏了自我意识、独立精神,靠随大流的“时尚”能争取到多少魅力?
歌剧《艺术家的生涯(La Boheme)》第一幕,不煽情不能活的普爷(Puccini,当时就被誉为歌剧界的朱军)为男女主角各谱写了一段极动听的咏叹调,介绍自己的生活,而爱情就诞生在“各说个话”以后。待鲁道夫几近缺氧地唱完《冰凉的小手》,绣花女立即报以更为跌宕的《人们叫我咪咪》(吹牛!她并非波霸)。当初,一位长辈告诉我,绣花女可不是省油的灯!怎能让鲁道夫独秀?所以愤怒地宣称:“老娘跟你拼了!”(纯粹胡掰)个性啊...... 我那时好佩服他。
-
Hamlet戏谑其未婚妻:"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 钱钟书把它译成“女子化妆打扮,是爱面子而不要脸。” 我觉得太刻薄了,且“假道学”又不是女人的专利。不过现在好了!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我们可以在原作上直接修改上帝的败笔,省得被人调侃于脸、面之间。另一个英国佬(John Berger)在谈论广告时也提出类似概念:“广告影像偷去了她对真我的钟爱,再以商品为代价把这爱回馈给她。” 此处“她”被用来指代买主,而作者以“他”指代(油画等的)收藏者。其实诸位的本质追求实无二意,不过是由外界判断的快乐、被人羡慕的快乐,即所谓魅力。

线绒AA牌囝小牌猫双用爱姐小珠慧言
-
“我们生命的每个时辰一经消亡,立刻灵魂转生,隐藏在某个物质客体中。消亡的生命时辰被囚于客体,永远被囚禁,除非我们碰到这个客体,或称感觉,因为一切客体对我们来说都是感觉,我们完全可能永远碰不上。就这样,我们的生命的某些时辰永远不会复活。因为这个客体太小,一旦坠入茫茫尘海,在我们行进道路上出现的机会微乎其微!”
为此,马普(Marcel Proust)拉拉杂杂地写了几大本“内心独白”,詹乔(James Joyce)居心叵测地倒腾出一本“黄色小说”;而亲爱的T女士,被餐厅乐者手中不断模仿着宰杀家禽声的小提琴惹得睹物思情,并在吃喝之余叙述了一段自称 “轰轰烈烈”的爱情经历,耗时近180分钟!这种恋爱故事,果然是“本人说得津津有味,旁人听着平常可笑”,其高潮不过是分手后在家痛哭一整下午,直至八卦新闻《娱乐乐翻天》开播。意大利画家阿莫(Amadeo Modigliani)死后,他那已有九个月身孕的爱人,21岁的美丽模特儿珍妮从五楼纵身一跃,以身殉情。类似的故事在文艺作品中更是屡见不鲜,《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苦命鸳鸯之典范,电影《胭脂扣》也告诉大家,“殉情未遂”是多么令人倒胃口的一件事。所以,自述的爱情故事还是莫谈 “轰烈”的好!至少,当事人之一还口若悬河地健在。


Jeanne Hébuterne (April 6, 1898 – January 25, 1920)







